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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提到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時引用的經(jīng)典名句。習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fā),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
“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的出處,是《商君書》的《算地》篇,其大概意思就是,治理國家,只有在充分考察風俗的基礎上,才能制定合適的法規(guī);只有在弄清國情的基礎上,才能抓住國家的根本任務。如果不觀察當時的風俗,不抓住國家的根本任務,那么法令制定后民眾就會混亂,政務再繁忙也沒有什么效果。
中華書局出版的《商君書》
商鞅是對中國歷史文化影響最為重大的人物之一。“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強盛的基礎,為后來吞并六國、統(tǒng)一天下奠定了基礎。不過,商鞅的改革,也因觸動了秦國一大批舊貴族的觀念和利益而受到他們的切齒痛恨,所以,等到信任商鞅的秦孝公一死,舊貴族們就對商鞅群起而攻之。商鞅最后的結(jié)局,是受到車裂,也就是“五馬分尸”的酷刑而死。
商鞅雖死,但他所創(chuàng)制的一系列制度卻被后世秦王所繼承,其中包括處死他的秦惠文王在內(nèi),而其思想也完整地保留在了商鞅及其后學所著的《商君書》中?!渡叹龝房偣?6篇,《算地》是其中的第六篇。這篇文章談到的問題很多,而其核心思想,就是要清算國家的各類土地資源并充分利用之,刺激百姓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積極性,同時堵住工商業(yè)等其他一切財富出口,讓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成為百姓致富的唯一手段,只有如此,國家才能實現(xiàn)富足。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要對本國的民情、國情有充分的了解,所謂“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
商鞅改革的成功,本身就證明了“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這一主張的正確性。
對于當時的風俗人心,商鞅有著極其客觀冷靜的觀察。在商鞅看來,人最基本的特點,就是餓了要尋找食物,勞累了要尋求安逸,痛苦了要尋找歡樂,屈辱了要追求榮耀。一言以蔽之,無非是“名”與“利”兩個字罷了。如果國家的法律政策不能滿足百姓對于利益與功名的追求,那么法律政策就會成為一紙空文。所以,國家要做的,就是要因勢利導,把百姓對于名利的追求引導到對國家有利的方向上來。
對于戰(zhàn)國時期包括秦國在內(nèi)的各國國情,商鞅也有著清晰的認識。在商鞅看來,諸侯們擁有廣闊的國土,但糧食的儲備卻明顯不足;國君們并非不聰明,但建立的功業(yè)卻遠遠不能與他們本身所具有的才能相配。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治理國家的基本政策出了問題。國家的根本是農(nóng)業(yè),但國君們重視的卻不是農(nóng)民,而是儒生、隱士、商賈、勇士、工匠這五類人。儒生的資本在于巧言善辯,隱士的資本在于他的高潔心志,勇士的資本在于勇氣,手工業(yè)者的資本在于一雙巧手,商人的資本在于他自身。這些人的資本隨身攜帶,以四海為家,所以是不會替某個國家賣命的。重視任用這五類人,以他們?yōu)楸砺?,百姓就不會安于務農(nóng),也不會為國家賣命,國家自然就難于治理。
正是在對當時的風俗人心及秦國國情了解的基礎上,商鞅提出了自己的改革主張。既然原有的井田制已經(jīng)妨礙了對土地的充分利用,不利于發(fā)揮人們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積極性,那么就廢除井田制,承認土地私有;既然交納賦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那么就把大家庭打碎,分化出更多的小家庭,家里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加倍交稅;既然農(nóng)業(yè)是國家的根本,那么就大力獎勵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同時對工商娛樂等影響百姓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積極性的行業(yè),進行嚴格的抑制;既然百姓有對榮譽地位的渴望,那么就獎勵軍功,廢除原有的世卿世祿制。而其核心理念,就是所謂“利出一孔”“驅(qū)農(nóng)歸戰(zhàn)”——把其他所有利益的出口全部堵死,只給百姓提供一個與國家利益一致的出口,這個出口就是“農(nóng)戰(zhàn)”:要想獲得財富,你就得努力耕地;要想獲得榮譽地位,你就得走向戰(zhàn)場。老百姓在內(nèi)竭力種地,國家就會富足;對外拼死作戰(zhàn),就能戰(zhàn)勝敵國。這樣,就把國家的目的和百姓對于功利的追求緊緊地結(jié)合在了一起。
對于商鞅及其主張,歷史上的評價呈現(xiàn)出明顯的兩極分化態(tài)勢。贊同他的,說他的改革順應了歷史的潮流,不僅功在當時,并且利在千秋,影響了中國幾千年;批判他的,則說他“內(nèi)行刀鋸,外用甲兵”,加劇了人民的痛苦,造成了文化的倒退。但不管怎樣說,都無法否定這樣一個事實: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只是一個落后的國家;商鞅變法之后,秦國則一躍成為當時最強盛的國家。它不僅徹底改變了當時的政治格局,也改變了此后中國歷史的走向,后來在中國延續(xù)幾千年的行政框架,基本上是以商鞅的架構(gòu)為基礎的。所以,站在一個改革家的立場上,他無疑是非常成功的。
其實,“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并非商鞅一人的洞見。歷史上那些成熟的政治家,都對此有著深刻的體察和理解。比如春秋時期的齊相管仲就說:“古之欲正世調(diào)天下者,必先觀國政,料事務,察民俗,本治亂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從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歷史也證明,任何一次成功的變革,任何一項合理政策的推出,都是建立在對當時風俗人情仔細考察、對本國國情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的。
比如漢武帝的“推恩令”。漢朝初年,諸侯國土地遼闊、實力強大,是朝廷中央的一個心腹大患。漢景帝時,既沒有考慮到人類害怕失去的天性,也沒有考慮到諸侯國強大的武力,于是簡單粗暴地采用“削藩”的政策,結(jié)果激起了“七國之亂”。漢武帝則不然。他采納了主父偃的建議,將漢朝原來的各諸侯國土地由嫡長子單獨繼承的制度,改為所有的諸侯子弟均有權繼承。明眼人一望而知,所謂“推恩”,其實也是“削藩”,但這個“削藩”是由各諸侯那些原本沒有繼承權的非嫡長子來完成的,這既符合了朝廷鞏固中央集權的需要,又避免了諸侯國武裝反抗的可能。所以在漢武帝實行“推恩令”的過程中,幾乎沒有受到什么阻力。“推恩令”頒布后不久,諸侯王的支庶得以受封為列侯,不少王國也先后分為若干侯國。這樣,漢武帝不用使用武力,各諸侯國自己就分崩離析了,朝廷的心腹大患,在不長的時間里便煙消云散、化為烏有了。
“觀俗立法,察國事本”的反面,當然就是“不觀時俗,不察國本”,而其結(jié)果,就是“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
比如“王莽改制”。盡管王莽因為改革失敗而受到種種詬病,但翻閱史料,我們其實還是能發(fā)現(xiàn),站在目的上來講,王莽也是要通過改革來化解西漢末年出現(xiàn)的種種嚴重的社會矛盾。但是,他最大的問題,就是過于理想主義,既對世態(tài)人心缺乏深入的洞見,又對當時的國情缺乏真實的了解,心中懷著對周公之道的由衷敬仰,就要把這一套東西完整地再現(xiàn)人間。他仿照《周禮》的制度推行新政,屢次改變幣制,更改官制與官名,以王田制為名恢復“井田制”,把鹽、鐵、酒、幣、山林川澤收歸國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建立五均賒貸(貸款制度)、六筦政策,以權力平衡物價,防止商人剝削,增加國庫收入。王莽施行的各種政治、經(jīng)濟措施,雖然目的是要解決社會危機,維護其統(tǒng)治,但這些嚴重脫離實際的措施,既觸動了豪強地主、富商大賈乃至一部分官僚的既得利益,也給廣大下層百姓帶來了巨大的干擾,從而進一步激化了西漢后期以來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使王莽成為社會各個集團、各個階層的眾矢之的,而其改革的失敗乃至身死國滅,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鑒古是為了知今。習近平總書記是在談到中國的法治建設時引用“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這句名言的,但其意義,卻不僅僅局限于法治建設。這就是,中國的事,是由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所以無論做什么事情,都必須堅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fā),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因時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才能富有成效地解決問題。國家如此,地方如此,部門如此,具體到我們個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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