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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豪言壯語,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只有平凡崗位上無私的敬業(yè)奉獻。2006年9月13日一大早,大連上千名公安民警和當?shù)匕傩兆园l(fā)為幾天前犧牲在工作崗位上的趙振金送行。
趙振金,1971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74年從部隊退伍,1979年參警,自1986年至2006年6月,在大連開發(fā)區(qū)新港派出所所長崗位上一干就是20年。2006年9月9日,時任大連市金州開發(fā)區(qū)公安局黃海路派出所教導員的趙振金在工作崗位上因過度勞累因公殉職,終年55歲。
在親人、戰(zhàn)友和群眾的印象中,趙振金永遠身著警服。大家在整理趙振金辦公室留下的遺物時,看到他寫下的一段話:“任何時候我都從來沒有脫過這身警服,因為這身警服是我履行人民警察職責的標志,同時也是我接受群眾監(jiān)督的醒目符號。”
從穿上警服的那天起,趙振金就將打擊犯罪、保民平安當作義不容辭的責任。他當所長不久的一天,當?shù)赜袀€歹徒手握斧頭在街頭聚眾鬧事,趙振金迎著歹徒高高舉起的斧頭,將其制服。他的英勇舉動不僅震懾了犯罪,而且贏得了群眾對整治社會治安的支持。不到三個月,派出所依法懲治50多人。
作為全國優(yōu)秀人民警察,趙振金常說的兩句話是“我為百姓當所長”“人民群眾滿意是我最大的心愿”。群眾有困難,趙振金總是全力幫助。趙振金把當時派出所轄區(qū)內(nèi)的軍烈屬、特困戶、孤寡老人、殘疾人、特困學生等定為重點服務對象。派出所登記造冊,民警分工負責,每月上門服務一次,節(jié)日送油、米、面。
群眾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趙振金寫下了四點為老百姓當好派出所所長的體會:為百姓不徇私情、秉公執(zhí)法;視百姓為父母;做一名兩袖清風的“傻”所長;為百姓當所長就要政治建警,把派出所建成一個“戰(zhàn)斗堡壘”。趙振金是這樣說的,更是這樣做的。他辦案3000多件,對大小領(lǐng)導、親戚和戰(zhàn)友等,都恪守“說情者止步”的原則;拒禮拒賄數(shù)百次,拒絕利用工作關(guān)系為親屬安排工作……
趙振金一心為群眾,群眾把他當親人。老百姓送給趙振金和派出所錦旗150多面。當他的警車雨天執(zhí)勤陷進泥坑時,老百姓喊著號子硬是把車給抬了出來。趙振金感動地說:“只有把百姓掛在心上,百姓才能擁護你。”
趙振金以身作則,在派出所隊伍管理和建設方面不斷進行探索。他在1986年制定了《派出所隊伍正規(guī)化建設準則》50條,重點是提高民警素質(zhì)和塑造警察形象。1990年,他將這一準則增補到100條,到1996年又細化完善到210條。在他留下的17頁《派出所隊伍正規(guī)化建設準則》里,對民警塑造自我形象、從嚴治警和從優(yōu)待警等都做了十分詳盡的規(guī)定。
榮立個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榮獲全國優(yōu)秀人民警察稱號;榮獲遼寧省公安系統(tǒng)人民滿意民警稱號……趙振金最愛穿警服,他還沒有穿夠警服就匆匆走了,但他用生命詮釋了“為我所鐘愛的公安事業(yè)奮斗終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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