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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條例》是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條例自頒布實施以來,通過規(guī)范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構建具有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為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能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不斷推向前進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貢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干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推動選人用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發(fā)生重大變化。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黨中央決定對《干部任用條例》予以修訂。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將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選人用人方面的成功經(jīng)驗,吸收到《干部任用條例》中來,使之及時上升為普遍適用的制度規(guī)范,固化下來、堅持下去,對于建設忠誠干凈擔當?shù)母咚刭|專業(yè)化干部隊伍、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順利發(fā)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具有重要意義。
修訂《干部任用條例》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圍繞建設忠誠干凈擔當?shù)母咚刭|專業(yè)化干部隊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突出問題導向,推動改革創(chuàng)新,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不斷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和水平。
修訂《干部任用條例》的總體考慮是,在保持總體框架和主體內容基本穩(wěn)定的前提下,對條例進行必要的改進完善和調整補充。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貫徹新精神新要求。在條例中充分貫徹和體現(xiàn)習近平總書記對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論斷、黨的十九大和黨章對干部隊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比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突出政治標準、堅持事業(yè)為上、擴大用人視野、激勵擔當作為等。二是銜接新政策新法規(guī)。對近年來修訂或制定出臺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干部任用條例》有關內容進行了有機銜接,比如《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guī)定(試行)》《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lián)斝伦鳛榈囊庖姟芬约啊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guī)定》等。三是吸收新經(jīng)驗新做法。全面總結和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干部工作實踐中,特別是在領導班子換屆和“兩委”人選考察工作中,探索形成的一些好經(jīng)驗、好做法,比如改進民主推薦方式、改進干部考察工作、從嚴審核把關等。四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著眼新時代對干部隊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干部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制度層面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進一步改進方式、完善程序、提升效能,為建設忠誠干凈擔當?shù)母咚刭|專業(yè)化干部隊伍提供有力制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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