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提出,要“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這是建立決策科學、執(zhí)行堅決、監(jiān)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的重要保證。落實這一要求,需要把握以下3個重點。
第一,堅持權責法定,科學配置權力。所有公權力都是人民群眾賦予的,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都不能由掌權者隨意決定,而必須依法確定和行使。要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制度,合理劃分和科學配置各部門、崗位的權力和職責,對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需要適度分解權力,將集中于某一個人的權力分解為多人行使;將重點崗位的權力分解到多個崗位;將集中于某一層級的權力分解到多個層級,并且明晰權力邊界,強化權力制約。要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凡是沒有依法授權的,不得越權,不得法外設定權力;凡是授權的事項都需要明確責任、落實責任,決不允許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要嚴格實行定期輪崗制度,對在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工作達到規(guī)定期限的,需要調換部門、崗位任職,降低因長期任職于同一部門、崗位而受人情、關系影響和拖累的可能性。通過對權力的科學配置和合理分解,促使領導干部做到可以行使的權力按規(guī)則正確行使,該由上級組織行使的權力下級組織不能行使,該由領導班子集體行使的權力班子成員個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決不能行使。
第二,推動用權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堅持權責透明,遵循減少層次、優(yōu)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辦事原則,公開權力清單,依法規(guī)范并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包括政府職能、法律依據(jù)、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jiān)督方式等,建立權力運行可查詢、可追溯的反饋機制,促使隱性權力公開化、顯性權力規(guī)范化。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推進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凡是經濟社會發(fā)展重大事項、群眾普遍關注事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事項、容易發(fā)生腐敗問題領域和環(huán)節(jié)的事項,都要做到及時公開,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以黨務公開帶動和促進其他各領域辦事公開。要大力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公開的內容要注意突出重點,讓群眾聽到最想聽的、看到最想看的、了解到最想了解的,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積極推行公開承諾、公開述職、民主評議、聽證質詢等制度,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讓群眾參與,請群眾評判,充分發(fā)揮人民群眾的積極作用。
第三,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要堅持權責統(tǒng)一,盯緊權力運行各個環(huán)節(jié),完善發(fā)現(xiàn)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切實做到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特別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要針對腐敗現(xiàn)象易發(fā)多發(fā)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huán)節(jié),做到權力延伸到哪里、監(jiān)督就跟進到哪里,權力多大、監(jiān)督就多強。要強化對不當用權的問責力度,對違法濫用權力、違法推卸應盡責任的行為,不論職位多高、權力多大,都必須追究責任,依法加以懲處,決不允許在權力監(jiān)督上出現(xiàn)“破窗效應”。要大力推動權力監(jiān)督信息化,完善電子政務建設,運用“制度+科技”手段,把風險防控的關鍵節(jié)點和要求內嵌到審批、監(jiān)管等平臺中,推動權力在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使權力運行全程留痕,可視、可控、可查、可糾,從而有效壓減權力設租尋租空間,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
共產黨員網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24993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