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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體制改革的“燃燈者”鄒碧華
2009年2月3日,時任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院長的鄒碧華接待起訴當事人。 新華社發(fā)
鄒碧華是新時期公正為民的好法官、敢于擔當?shù)暮酶刹?。他崇法尚德,踐行黨的宗旨、捍衛(wèi)公平正義,特別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頭,甘當“燃燈者”,生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對黨和人民事業(yè)的忠誠。
鄒碧華,男,漢族,中共黨員,1967年1月出生,江西奉新人,生前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高級法官。鄒碧華同志忠誠于黨,忠誠于社會主義法治事業(yè),畢生追求“當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審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證券破產案等一大批全國矚目的重大疑難案件。他堅持司法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率先創(chuàng)建集電話網(wǎng)絡、短信微信、窗口柜臺服務于一體的訴訟服務平臺,掛牌成立訴調對接中心,編寫《群眾工作接待規(guī)范》,將為民服務深度融入司法實踐。他勇當司法體制改革探路先鋒,在全國首創(chuàng)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審判、干警隊伍可視化管理機制,帶領研發(fā)了國內領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統(tǒng)平臺,獨創(chuàng)的“要件審判九步法”被全國法院系統(tǒng)作為范本,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試點乃至全國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貢獻。他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主編或撰寫了10余部法律著作,發(fā)表論文40余篇,開設個人微博,參與法官培訓教學,被稱為法律界的“燃燈者”。他嚴于律己、剛正不阿,從來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對家人嚴格要求,始終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2014年12月10日,鄒碧華同志在工作中突發(fā)心臟病,經(jīng)搶救無效因公殉職,年僅47歲。
鄒碧華同志被追授“全國模范法官”、“全國優(yōu)秀共產黨員”、“時代楷模”等稱號。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黨中央、國務院授予鄒碧華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發(fā)改革先鋒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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