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是2018年1月11日在中共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中引用這一名言的。習總書記說:“全面加強紀律建設,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紀律嚴明是我們黨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表明了用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
“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出自宋代包拯的《上殿札子》,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法令能夠得以執(zhí)行,紀律自然就會嚴明,這樣就沒有治理不好的國家,沒有不能被教化的百姓。
包拯(999年-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陜西、河北路轉運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之名。謚“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即出自《包孝肅公奏議》的《上殿札子》。
“札子”是古代公文的一種形式,用于向皇帝或長官進言議事。包拯的這封《上殿札子》作于宋仁宗慶歷七年(1047年),當時發(fā)生了較為嚴重的旱災,按照“天人感應”說,一定是國家的治理特別是司法方面出現了問題。仁宗于是下罪己詔,并要求官員積極上書言事,指摘朝廷存在的過失以圖改進,包拯于是就寫了這封有名則札子,表達了自己對于司法方面的一些感觸和建議。
具體到“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這句話,其相對完整的上下文是: “臣聞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國家治亂安危之所系焉,不可不慎。緣近歲以來,賞罰之典,或尚因循,且人知法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乎!昔唐文宗問宰臣李石:‘天下何以易治?’李石對以‘朝延法令行則易治’。誠哉!治道之要,無大于此。伏望陛下臨決大政,信任正人。賞者必當其功,不可以恩進;罰者必當其罪,不可以幸免。邪佞者雖近必黜,忠直者雖遠必收,在陛下力行而已。”
這段話的大意是:法令是君王治理天下的根本手段,國家的治亂安危很大程度上維系在法令上,所以一定要謹慎對待。近些年來,朝廷在法令方面有因循茍且之處,這是很危險的。如果人們認為國家的法令不足相信,那么還怎樣用它來賞善罰惡呢?唐朝的時候,文宗皇帝曾經問宰相李石怎樣治理天下才能事半功倍,李石回答說朝廷的法令能夠嚴格執(zhí)行,天下治理起來就會輕松很多。這話說得太對了。所以我希望陛下要信任正人君子,嚴格按照法令辦事,做得好就賞,做得不好就罰;忠誠正直的就算關系再遠也要提拔,奸佞邪惡的就算是親信也要貶斥。法令能夠貫徹執(zhí)行,那就沒有治理不好的國家,沒有教化不好的百姓,關鍵就在陛下能不能嚴格執(zhí)行了。
歷史上,關于執(zhí)法公平、一視同仁的例子,又莫過于包拯本人。比如他在擔任監(jiān)察御史時,就曾彈劾并堅持要求仁宗罷免了與宰相陳執(zhí)中關系密切并深得仁宗寵愛的轉運使的貪官王逵,任廬州知州時又懲戒了借自己官威橫行鄉(xiāng)里的族人,等等。民間說他有龍頭、虎頭、狗頭三口鍘刀,龍頭鍘鍘皇親國戚,虎頭鍘鍘貪官污吏,狗頭鍘鍘地痞流氓,無論是誰,只要作奸犯科,犯下死罪,到包公手中,不問高低貴賤,一律開刀問斬。這雖然是傳說,但其中表現出的,是百姓對于包公公平執(zhí)法的肯定,以及對于司法公平的渴望。
所以,包拯的這句話雖然看似簡單,但內中所包含的,卻是極其豐厚的傳統(tǒng)智慧以及包公本人寶貴的治理經驗與司法良心。這些寶貴的經驗與智慧,直到今天,也依然閃耀著動人的光芒,能夠為我們今天的社會治理提供寶貴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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