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立,男,漢族,1970年9月生,四川平武人,1989年12月參加工作,201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組長。
2022年9月,蘇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綿竹市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2023年1月,蘇立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3年5月,蘇立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貨車如果不交‘月票’,就會被找些問題出來,然后罰款、扣車,我們一兩個月的收入就沒了。”“想從那里過,必須留下買路錢”……刻意“設障礙”、故意“扣車輛”、收取“月票費”,曾經的綿竹市漢清路,讓不少貨車司機苦不堪言。而問題的源頭,就在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原組長蘇立。
毫無主體責任意識!從聽之任之到隨波逐流
公路交通,關系經濟發(fā)展,關系民生福祉,既是地方發(fā)展的致富路、振興路,也是人民群眾的連心路、幸福路。漢清路段是綿竹市的交通主干線,加之附近砂石廠、工廠、建設工地較多,路上大型貨車絡繹不絕。
“大貨車開得太快了,影響大家出行安全。”“有時候還有渣土、石塊從車上飛出來,實在太危險”……為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在漢清路成立超限治理組,負責對該路段車輛超限運輸、公路“三亂”以及其他違反公路路政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查處和治理,保障道路安全、群眾安全。
2016 年 1 月,蘇立擔任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組長,卻發(fā)現原本的“護路組”已然變了味,吃喝盛行、收禮成風。
“不與他們?yōu)槲椋^不同流合污。”奇怪的是,當蘇立發(fā)現超限治理組的嚴重問題后,卻聽之任之,既沒有及時制止,也沒有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反映。蘇立明哲保身的做法,直接反映出其毫無主體責任意識。
然而,“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即與之化矣;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長期在不良風氣、不良行為的影響下,蘇立的思想悄然發(fā)生了變化。“一開始不參與他們的吃吃喝喝,成了他們眼中的‘另類’,慢慢就被孤立了。作為組長,我也需要組里同志的支持。再后來,我發(fā)現吃吃喝喝、收點紅包也沒事,就加入了他們。”
就這樣,蘇立逐步把廉潔自律要求拋之腦后,時常與不良運輸企業(yè)老板和貨車車主們“把酒言歡”、放縱人生,徹底卷入貪腐漩渦。
監(jiān)管缺失!“上級檢查走馬觀花”
作為漢清路超限治理組組長,職務雖然不高,但卻掌握著對貨車違規(guī)行為處置的裁量權。
路政管理規(guī)定,對于超載、超限、損毀道路路面等行為,路政執(zhí)法部門有權暫扣車輛。“我是組長,扣不扣車,我說了算;違不違規(guī),解釋權也在我這里。”由于當時監(jiān)督制度空轉、監(jiān)管力量缺失,擁有絕對話語權的蘇立,成為部分運輸企業(yè)和車主們追捧的“紅人”。
面對各路商人老板的“圍獵”,蘇立有點飄飄然,把“被圍獵”當作一種榮耀,心安理得地享受吹捧、收受財物。收錢后,蘇立利用手中權力為商人老板大開“方便之門”,對于貨車出現超載超限、拋灑滴漏等違規(guī)行為,他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直接放任過關、免于處罰。
對于漢清路超限治理組履職情況,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的監(jiān)督管理嚴重流于形式。“上級檢查走馬觀花,聽聽匯報、喝喝茶,檢查就過關了。組里大家都在吃吃喝喝、收紅包,也不會多說什么。”可以說,蘇立等人毫不擔心自己的問題會被發(fā)現。
“基本上每天都有飯局,飯后基本都有紅包、禮品。有時實在錯不開時間,一個晚上還要去幾個酒局。”如此“忙碌”的生活并沒有讓蘇立感到疲于應付。喝酒、唱歌、打牌、收紅包……蘇立樂享其中、不能自拔。
2016年至2022年,蘇立先后收受某物流企業(yè)、某運業(yè)企業(yè)等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現金共計2.48萬元,以及手機、香煙、粽子等禮品。
在與不良商人老板交往中,蘇立還沾染上了賭博等惡習。“身邊有人賭博,我便也跟著賭博。”越來越大的賭癮,很快讓蘇立入不敷出,巨大的經濟壓力,讓他開始在“掙錢”上劍走偏鋒。
心存僥幸!“不可能我收錢就出事”
為了“掙錢”,蘇立伙同他人,要求貨運車主以每個月每輛車800元標準向其交“月票費”。“只要交了‘月票費’,不管有沒有出現超載超限、拋灑滴漏,我們都會放行。”
貨車拋灑滴漏,不僅會對路面造成污染、影響路容路貌,也會對后續(xù)過往車輛構成安全隱患。而超載超限,更是極易引發(fā)嚴重安全事故。蘇立作為路政執(zhí)法人員,卻完全置隱患于不顧,他所關注的,只有“月票費”是否準時到賬。
長期缺少監(jiān)管,讓蘇立等人更加肆無忌憚。對于那些沒有交“月票費”的貨車,蘇立就會利用手中權力,想方設法攔路扣車或罰款,逼著更多貨車老板向他交上“月票費”。“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蘇立從一名“護路人”,徹底淪為吃拿卡要的“攔路虎”。
一時間,他的微信幾乎每天都會收到不同貨車老板轉來的“月票費”,多的一天達 10 多個。與此同時,漢清路上貨車疾馳、渣土橫飛、灰塵漫天,周圍居民很有怨言。
蘇立幾乎從不主動學習黨紀法規(guī)要求,認為“被查處只是小概率事件,不可能查到自己身上。”在2021年10月接受組織核查之后,蘇立依然抱有“不可能我收錢就出事”的僥幸心理,不僅沒有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反而不知收斂,繼續(xù)收受他人財物。甚至在案發(fā)當天,還有老板給他轉賬。
經查,2016年11月至2022年9月,蘇立伙同他人收取“月票費”共計140余萬元,其中蘇立個人分得128.9萬元。
蘇立案發(fā)生后,綿竹市紀委監(jiān)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交通路政領域系統(tǒng)治理,又相繼查處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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